根据省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文件和我校(2005)47号文件相关规定,请1999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在2016年1月以后进校的正式在编教职工,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,进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申报工作。
另:在此之前有未申报的正式在编教职工本次一起申报。
具体材料如下:
1、《浙江省省直属单位(杭州市市区)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》
2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。
3、《浙江省省直属单位职工房改工龄职级专用证明单》(人事处开具)
联系人:陈颖莹(行政楼508)
联系电话:86832077
浙江传媒学院房改办
2016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