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、市有关住房补贴的文件精神和我院〔2005〕47 号文件规定,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对1999年之前参加工作,并在2014年12月—2015年12月期间发生职称(职级)变动的教职工,进行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补足的统计、审核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一周。如有疑问,请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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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传媒学院房改办
2017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