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、市有关住房补贴的文件精神和我院〔2005〕47 号文件规定,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对1999年之前参加工作,并在2014年1月—2015年9月期间发生职称(职级)变动的教职工,进行一次性住房补贴差额补足的统计、审核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一周。如有疑问,请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。
校房改办:86832077
校人事处:86832658
校监察处:86832068
浙江传媒学院房改办
2016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