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内容
校内自行采购(政采云网超以外的商品和服务)
适用范围
采购单项或年度批量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下的非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商品
办事依据
浙财采监[2018]1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.pdf
关于印发《浙江传媒学院采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
示范文本下载
校内自行采购清单(范本).xls
基本要求
项目使用部门应指定2人及以上经办人实施采购、验收、结账。采购完成后,采购资料由项目使用部门存档保管。
咨询电话
采购科86832109